今日竹山网消息7月31晚,县城管执法局接群众举报称三桥人行道(健康步道)有人焚烧火纸,现场烟雾缭绕,还伴着焦味飘出,影响周边环境和行人通行。
县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迅速联系公安部门查询监控,找到家住城关镇十堰路的当事人刘某并带领指认现场。当事人刘某对公共场所焚烧火纸,毁损道路行为供认不讳并意识到自身错误。鉴于刘某焚烧火纸未造成严重后果,且认错态度较好,执法人员对刘某现场进行批评教育,宣讲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、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并处以200元罚款。
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,祭扫要文明,严禁在公共场所(如路边、广场、小区、公园等)、公共设施及其周边(如健康步道、座椅、花坛、城市家具等)焚烧纸钱及冥物。严禁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秩序与安全,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。(王义政 李浩)